有關「臺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設計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審查程序
- 標籤:停車空間
- 瀏覽人次:548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23-05-0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110316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762號 |
主旨:
有關「臺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設計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審查程序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局112年1月12日本市建造執照預審小組(第二十次)會議紀錄(附件)辦理。
二、為精簡行政程序、減少重複審議情事,爾後涉及本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設計指導原則案件,其停車空間合理性既已於都市設計審議或都市更新委員會審議完成核定通過,免再提送建造執照預審小組審議。
三、案納入本局112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23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12號。
四、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