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有關不肖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方式,棄置營建廢棄物及營建剩餘土石方污染國土環境一案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467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3-02-24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施字第1120105142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767號 主旨: 函轉內政部有關不肖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方式,棄置營建廢棄物及營建剩餘土石方污染國土環境函一案,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依內政部112年2月10日內授營工務字第1120801784號函辦理。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建施字第1120105142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40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