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政府新建及改建廁所設置原則」,並自發函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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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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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7-0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6151422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851號 |
主旨:
函轉本府修正「臺北市政府新建及改建廁所設置原則」,並自發函日起實施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本府111年6月30日府授都建字第1116145645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1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111038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20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