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彰化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改善項目檢討原則一覽表」 標籤:防火避難設施 瀏覽人次:57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彰化縣政府 發文日期 2023-11-09 發文字號 府建使字第1120448987A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5033號 主旨: 檢送「彰化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改善項目檢討原則一覽表」公告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依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附件檔案 .pdf 府建使字第1120448987A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22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