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容積代金委託估價案件,因申請人辦理都市設計變更,涉及足以影響容積代金評定之因素,應重新估價事宜 標籤:都發法規 瀏覽人次:68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6-07-03 發文字號 北市都綜字第1153048123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795號 主旨:有關容積代金委託估價案件,因申請人辦理都市設計變更,涉及足以影響容積代金評定之因素,應重新估價事宜,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綜字第1153048123號.pdf 更新日期:2026-07-07檔案大小:32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