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北市建造執照申請案,涉及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處理原則及消防設備圖說審查程序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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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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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11-1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3220819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11-18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777號 |
有關臺北市建造執照申請案,涉及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處理原則及消防設備圖說審查程序相關事宜
主旨:有關本市建造執照申請案,涉及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處理原則及消防設備圖說審查程序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會員。
說明:
一、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圖說審查程序:建造執照申請案,依「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檢討劃設之圖說,發照前應會辦消防主管機關同意。
二、消防設備圖說審查程序:建造執照、雜項執照、變更使用執照應經消防主管機關完成消防審查後始得核准。
三、本案納入本局109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68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26號。
四、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