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造執照涉及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及消防救災動線審查作業流程」之縮減表及替代表之建築物樓層數在10層以上之條件不適用高層建築物案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21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發文日期 2026-05-22 發文字號 北市消救字第1153028971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184號 主旨:有關貴局所訂「建造執照涉及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及消防救災動線審查作業流程」之縮減表及替代表之建築物樓層數在10層以上之條件不適用高層建築物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北市消救字第1153028971號.pdf 更新日期:2026-05-28檔案大小:25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