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公布「營造業法修正第30條及第62條條文」 標籤:修正 瀏覽人次:1396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9-07-08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01336702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07-08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087號 主旨:函轉內政部「營造業法修正第30條及第62條條文」,業奉總統108年6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62221號令修正公布,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01336702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87kb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01336702號(附件1).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69kb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01336702號(附件2).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48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