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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用電契約容量達100千瓦以上應以高壓供電事宜

發文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處
發文日期 2026-06-22
發文字號 業字第1158073468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935號

主旨:有關用電契約容量達100千瓦以上應以高壓供電事宜,增列115年4月1日前之既設表燈(住商)以三相四線式220/380伏特供電用戶為放寬對象,詳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