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受理查詢國定或重要有形文化資產及水下文化資產範圍案件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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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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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4-2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照字第1116130908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643號 |
主旨:
函轉有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受理查詢國定或重要有形文化資產及水下文化資產範圍案件收費標準」發布令暨標準表(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依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1年4月12日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11011334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