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指定之污水下水道未完成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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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南投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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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4-05-22 |
發文字號 | 府工道字第1030099628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4-06-10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583號 |
檢送本府「指定之污水下水道未完成地區」公告乙式乙份,惠請協助公告周知,請 查照。
一、依據「南投縣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告指定地區為縣轄內草屯鎮、南投市、竹山鎮及埔里鎮污水下水道系統區域範圍,請鄉鎮(市)公所將公告張貼於公告欄。
三、本指定地區內申請建築執照、使用執照時,涉雨、污排水分流及預留切換管線至公共巷道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