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未完成公共設施之建築基地申請建築執照出入通路之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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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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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5-09-07 |
發文字號 | 府授都建字第10463657501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5-09-08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947號 |
函轉本府104年8月31日府都建字第10463639900號令修正「臺北市未完成公共設施之建築基地申請建築執照出入通路之處理原則」,請查照。
一、本案納入本府都市發展局104年度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043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29號。
二、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