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訊息

LAWS

側邊選單開關

:::

內政部有關新竹市政府函為該部105年1月4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40818875號函等情疑義1案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2-04-22
發文字號 內授營建管字第1110807797號

主旨:
有關貴府函為本部105年1月4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40818875號函等情疑義1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本部營建署案陳貴府111年2月8日府都建字第1110027631號函

二、有關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已變更為非農業用地,得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2條第3項第1款規定申請解除套繪管制,且不論提供興建該農舍之農業用地是否已變更為非農業用地,無須俟農舍變更為非農舍使用,亦得一併申請解除套繪管制,本部105年1月4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40818875號函業已釋示,惟辦理解除套繪後,如該農舍涉有建築法所稱增建、改建及修建等行為,自應依現行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規定檢討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