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北市都發局修正「臺北市公有建築物防空避難設備申請公益性臨時使用暫行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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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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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05-2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1982523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05-28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258號 |
主旨:函轉本局108年5月27日北市都建字第10831982521號令修正「臺北市公有建築物防空避難設備申請公益性臨時使用暫行管理要點」第十二點規定,自民國108年6月10日起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