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專業營造申請登記函」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1176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主旨:轉知內政部有關「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專業營造申請登記函」,業經內政本部於108年8月6日以台內營字第1080812615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附表,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附件檔案 .pdf 台內營字第10808126153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0189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