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轄內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場自114年4月1日起,禁止受理外縣市運至屏東縣土質代碼為B5(磚塊或混凝土塊)類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計畫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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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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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2025-03-05 |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施字第1140108120號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916號 |
主旨:函轉屏東縣政府轄內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場自114年4月1日起,禁止受理外縣市運至屏東縣土質代碼為B5(磚塊或混凝土塊)類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計畫書申請一案,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屏東縣政府114年2月21日屏府水政字第114005195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