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各分處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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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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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5-01-08 |
發文字號 | 經加二建字第1040100016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5-01-20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223號 |
訂定「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各分處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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