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臺北市應辦理社區參與之使用組別項目及該項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一覽表」 標籤: 瀏覽人次:99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4-04-02 發文字號 府授都規字第10332001400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4-04-03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883號 檢送修訂「臺北市應辦理社區參與之使用組別項目及該項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一覽表」1份,請 查照。 附件檔案 .docx 一覽表.docx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6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