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臺北市建造執照建築工程、雜項工作物、土地改良等工程造價表」並自109年12月1日起生效(本會因應辦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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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
| 發文日期 | 2020-11-30 |
| 發文字號 | 府授都建字第1093230610號 |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0-11-30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940號 |
修訂「臺北市建造執照建築工程、雜項工作物、土地改良等工程造價表」並自109年12月1日起生效
主旨:「臺北市建造執照建築工程、雜項工作物、土地改良等工程造價表」業經本府109年11月18日府都建字第1093223852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9年12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旨揭令影本及「臺北市建造執照建築工程、雜項工作物、土地改良等工程造價表」各1份。
二、本案已刊登於本府109年11月19日第221期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