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本市道路挖掘施工前置通知作業流程里辦公處及警察局轄區分局說明程序,統一採本市道路挖掘管理系統產製之通知單及施工位置圖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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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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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4-13 |
發文字號 | 北市工道字第1123009988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463號 |
主旨:
重申本市道路挖掘施工前置通知作業流程里辦公處及警察局轄區分局說明程序,統一採本市道路挖掘管理系統產製之通知單及施工位置圖說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本市大同區公所112年3月15日市容會報主席裁示暨本局新建工程處109年12月10日北市工新道字第1093123096號函辦理。
二、為利本市里辦公處及警察局轄區分局判讀各類型道路施工資訊(道路挖掘施工及復舊作業、人(手)孔施工、道路維護施工及建案工程道路周邊修復施工),提升工程施工前通知程序效率,本局新建工程處前於109年12月10日北市工新道字第1093123096號函公告統一以本市道路挖掘管理系統產製之通知單,連同許可文件及施工位置圖說進行說明後,作為檢視各單位完成施工前通知證明及預約施工佐證附件。
三、本局重申,如各單位未備妥上述相關文件,所轄里辦公處得以暫停簽收程序,俟補齊缺漏文件確認簽收後,始完成道路施工前通知作業,請轉達所屬落實執行。
四、同函副請本市各區公所惠予協助轉知所轄里長知照;另副請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建築師公會、各商業同業公會、營造公會,惠予協助轉達列管建案工程起造人及所屬會員,按上述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