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臺北市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
- 標籤:山坡地
- 瀏覽人次:4493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
發文日期 | 2012-10-31 |
發文字號 | 府都築字第10103249802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2-11-0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400號 |
檢送修訂本市都市計畫「臺北市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為「臺北市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案公告及計畫書(含範圍示意圖)各1份,請 查照辦理。
請依都市計畫法第23條之規定,將公告及計畫書圖,於 貴區公所公告欄公告,並經常保持清晰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