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管處訂定「陽明山國家公園山坡地建築基地減免退縮設置人行步道認定原則」
- 標籤:陽明山
- 瀏覽人次:1205
發文單位 |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
發文日期 | 2016-05-20 |
發文字號 | 營陽環字第1051001719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6-05-23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653號 |
訂定「陽明山國家公園山坡地建築基地減免退縮設置人行步道認定原則」全文4點,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檢附「陽明山國家公園山坡地建築基地減免退縮設置人行步道認定原則」全文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