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相關書件副本採「光碟片」製作之執行方式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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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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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07-19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642545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07-2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723號 |
有關本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相關書件副本採「光碟片」製作之執行方式乙案,補充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一、依本局99年6月10日北市都建字第09964175700號函續辦。
二、旨揭申報書件為1式2份,除正本仍維持紙本外,其副本書件部分,請自行將正本內容以PDF檔或JPG檔複製於光碟片;或由內政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暨申報管理資訊系統」逕將申報書表直接轉為PDF檔,其他附件得以JPG檔或PDF檔處理後併同複製於光碟片,並請於該碟片封面書寫場所名稱、地址,並由專業檢查人員簽署。請 貴等公會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 以維權益。
三、本案納入99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彙編第049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10號。
四、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