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與人員認可基準」為「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及專業檢查人認可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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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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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3-01-3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2002508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3-02-0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354號 |
函轉內政部修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與人員認可基準」為「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及專業檢查人認可要點」,並修正全文,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
一、依內政部102年1月22日台內營字第10208000352號函辦理。
二、修正法規全文與附件請至內政部營建署法規查詢首頁查詢下載。
三、納入本局102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08號,目錄第三編編號001號。
四、網路網址:www.dba.tcg.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