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及附錄如附件,請加強宣導並納入相關從業人員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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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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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8-14 |
發文字號 | 台內營字第1120809976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647號 |
主旨:
檢送「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及附錄如附件,請加強宣導並納入相關從業人員教育訓練,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營建署112年4月28日召開「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草案研商會議」結論續辦。
二、旨揭指導原則屬於行政程序法第6章所規定之行政指導,各地方政府可參考指導原則並考量當地景觀及環境需求,自行訂定因地制宜的相關規定。
三、為避免裝設及修繕冷氣造成的墜落傷亡,旨揭指導原則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各機關及公會納入從業人員職安教育訓練內容,另請各室內裝修及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培回訓機構納入培(回)訓課程內容。隨文併附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2年6月26日勞職安2字第1121400238號函檢送「從事冷氣安裝作業發生墜落致死職業災害案例」1份, 請一併納入教育訓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