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83條規定所指『開放空間』可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約定專用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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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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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12-0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30154340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904號 |
主旨: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83條規定所指『開放空間』可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約定專用1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3年11月25日國署建管字第1130112672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3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77號彙 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40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