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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民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範圍內公有土地處理原則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1-03-07
發文字號 府都新字第100300307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1-03-09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480號

「臺北市民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範圍內公有土地處理原則」業經本府100年3月7日府都新字第10030030701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