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政府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人員編組」,自112年6月21日起生效
- 標籤:緊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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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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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6-3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1333182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687號 |
主旨:
「臺北市政府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人員編組」業經 本局112年7月3日北市都建字第11261333181號令公告,並自112年6月2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原則」第三點第(一)項第5款規定辦理。
二、旨述人員編組資料已置於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官網之「宣導專區」內之「921及331專區」中,網址:https://reurl.cc/dDyaM2,請自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