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110條第6款適用疑義1案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132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0-03-23 發文字號 內授營建管字第1090805327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0-03-27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161號 主旨:轉知內政部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110條第6款適用疑義1案,復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內授營建管字第1090805327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7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