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臺北市公有建築物防空避難設備申請公益性臨時使用暫行管理要點」自107年6月2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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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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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6-0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34898101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6-0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049號 |
函轉本局107年6月5日北市都建字第10734898110號令訂定「臺北市公有建築物防空避難設備申請公益性臨時使用暫行管理要點」,自民國107年6月25日起生效,請查照。
一、本案納入本局107年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033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18號。
二、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