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預告修正「桃園市建造執照預審收費標準」第二條草案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85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5-03-21 發文字號 府都建照字第11400427191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318號 主旨:檢送預告修正「桃園市建造執照預審收費標準」第二條草案1份,敬請張貼公告周知。 說明: 一、依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請本府法務局協助登載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區及本府秘書處協助刊登本府公報。 附件檔案 .pdf 府都建照字第11400427191號.pdf 更新日期:2025-03-31檔案大小:86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