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訂定「嘉義市政府委託專業公會辦理建築管理業務作業原則」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8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嘉義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6-01-19 發文字號 府都建字第1150550119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576號 主旨:本府訂定「嘉義市政府委託專業公會辦理建築管理業務作業原則」,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府都建字第1150550119號.pdf 更新日期:2026-02-09檔案大小:52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