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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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釋示「有關已興建農業用地,擬變更原提供該筆興建農舍配合耕地及變更使用執照解除原配合耕地之謄本註記疑義」
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已興建農業用地,擬變更原提供該筆興建農舍配合耕地及變更使用執照解除原配合耕地之謄本註記疑義」乙案(如附件),請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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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機關辦理屬電業法第34條之1所規定之電業設備或用戶用電設備工程,其設計監造應由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辦理乙案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機關辦理屬電業法第34條之1所規定之電業設備或用戶用電設備工程,其設計監造應由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辦理乙案(詳附件),請轉知 貴會會員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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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建築物汙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部分規定發布令
函轉內政部修正「建築物汙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部分規定發布令函影本乙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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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修正本市「變更使用執照竣工勘驗注意事項附表註記事項」,加註消費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事宜乙案
為修正本市「變更使用執照竣工勘驗注意事項附表註記事項」,加註消費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事宜乙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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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99年9月6日經工字第09904605540號公告之「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設置產業園區之土地面積規模及第三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產業園區之設置面積」
函轉經濟部99年9月6日經工字第09904605540號公告之「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設置產業園區之土地面積規模及第三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產業園區之設置面積」, 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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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函釋「依規定應退縮之人行步道不得將綠地用地併入計算」乙案
函轉本府都市發展局函釋「依規定應退縮之人行步道不得將綠地用地併入計算」乙案,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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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石牌綠地系統面臨10公尺綠帶指定建築線」,是否退縮4公尺以上建築疑義
有關「石牌綠地系統面臨10公尺綠帶指定建築線」,是否退縮4公尺以上建築疑義乙案函影本乙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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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修訂「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設立案許可檢視表」及「臺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設一定規模以下立案許可簽證項目表」乙份,自即日起實施
檢送本局修訂「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設立案許可檢視表」及「臺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設一定規模以下立案許可簽證項目表」乙份,自即日起實施,請 查照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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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法有關「簽署」或「簽證」之相關規定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提升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案件品質,重申技師法有關「簽署」或「簽證」之相關規定乙案(詳附件),請轉知 貴會會員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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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自99年8月30日生效
函轉本府文化局轉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知「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自99年8月30日生效案,(如附件),請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