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7年11月1日起,營建業主可持悠遊卡繳交臺北市營建工程空污費
- 標籤:空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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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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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11-1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施字第107614309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11-16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015號 |
發布日期 | 2018-11-19 |
函轉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1月13日北市環空字第1076045025號函,有關空污費繳費程序,自107年11月1日起,營建業主可持悠遊卡繳交臺北市營建工程空污費,請轉知所屬會員週知,請查照。
依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1月13日北市環空字第107604502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