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專業人員回訓暨培訓講習招生簡章
- 標籤: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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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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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08-12 |
發布日期 | 2020-08-12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專業人員回訓暨培訓講習」招生簡章
壹、依據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後續相關行政配合事項辦理。
貳、目的:
一、為激發市民對危老建物之重建意願,協助市民充分瞭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內容與申辦程序,使老屋重建防災的觀念能普及社會大眾。
二、完成講習,取得講習合格證明及簽署聲明書,為市民提供法令解說、整合住戶意願、輔導申請耐震能力評估及提具重建計畫。
三、取得推動師聘書人員,得依規定從事危老重建事宜。
參、委託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肆、受託單位: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伍、講習對象、時間:A組招生共計150名
組別 |
資格 |
講習時間 |
講習地點 |
A組(回訓) |
領有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聘書之開業建築師並具有30分以上之輔導積分證明 |
109年8月29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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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科技大學-共同科館B07 演講廳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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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組(培訓) |
開業建築師。(未取得30分以上之輔導積分證明者) |
109年8月28日(五)、 109年8月29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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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2-23773011#225 唐翊寧小姐 |
其餘請詳附檔。
備註:
一、建管處核備積分查詢網址:危老重建推動輔導案件報備表 ,請用 Ctrl-F 搜尋自己姓名並列印作為積分證明。
二、市府駐蹲點人員服務,因為是協助市政府「危老重建輔導團委託案」,故無法納入推動師之輔導積分。
三、本會危老工作站服務積分,請來電查詢。
四、輔導積分取得方式:
(1)危老工作站(輪值時間以每班3小時計算,核給輔導服務積分2分)。
(2)推動師報備輔導社區或接受執行機關媒合有輔導需求之社區,夥同土地開發、建築企劃、設計、施工、銷售等協力廠商進行輔導。執行機關將視個案輔導績效,核予輔導服務積分。(完成耐震初評者10分、完成耐震詳評者10分、重建計畫報核者30分)(如備註一、之查詢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