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08年3月29日止受理申請「107年度會員福利多元化」
- 標籤:會員福利
- 瀏覽人次:2139
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
發文日期 | 2019-01-07 |
發文字號 | 108(十七)會字第0061號 |
發布日期 | 2019-01-08 |
本會自即日起至108年3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107年度會員福利多元化」,並以一次申請為原則,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方式詳如說明,惠請踴躍參加,請 查照。
一、申請方式:
(一)將申請書正本及申請證明文件以郵寄方式或親自至本會辦理(請勿以傳真方式辦理)。
(二)證明文件需有開立「建築師事務所」抬頭或「會員本人姓名」之發票或收據影本。證明文件開立日期以107年1月1日至108年3月29日為限(檢附之證明文件請蓋事務所大小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二、申請資格:凡107年12月31日前繳納107年度常年會費之會員。
※本會「會員福利多元化辦法」第四條(摘錄):會員需於1月31日前繳交當年度常年會費且未積欠本會相關費用,方適用本辦法。
三、申請金額:107年度會員福利多元化之金額新台幣3,000元。
※本會「會員福利多元化辦法」第四條(摘錄):逾期繳納、復權及新進之會員,以其繳交常年會費當月至年底之月份數與整年月份數之比例,計算其當年之年度福利金額。
※額度查詢:請於本會網站【會員專區】→登入帳號密碼→【會員福利】下查詢。
四、撥付日期:將於108年4月18日結算後,核撥至會員福利金帳戶並通報會員其他所得。
五、會員福利多元化辦法:請至本會網站→【檔案下載】→【本會專區】→【會員福利多元化】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