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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重要濕地及其保育利用計畫查詢作業須知」-附件1「重要濕地(含保育利用計畫)及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行政區為表」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0-06-05
發文字號 內授營濕字第1090810003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0-06-15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562號

內政部修正「重要濕地及其保育利用計畫查詢作業須知」-附件1「重要濕地(含保育利用計畫)及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行政區為表」

主旨:修正本部「重要濕地及其保育利用計畫查詢作業須知」-附件1「重要濕地(含保育利用計畫)及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行政區位表」,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109年5月5日台內營字第1090807783號公告「內寮重要濕地(地方級)」評定作業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自109年5月25日起至109年6月23日止辦理公開展覽。依濕地保育法第12條第1項規定「經公開展覽進入重要濕地評定程序者,為暫定重要濕地」,爰旨揭行政區增列基隆市安樂區;另配合本部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再評定結果修正旨揭行政區位表。
二、查詢土地座落位置如未位於「重要濕地(含保育利用計畫)及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行政區位表」之行政區位,即非屬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重要濕地或其核心保育區、生態復育區或其保育利用計畫範圍,無須再函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或其他查詢機關查詢。
三、旨揭行政區位表已上傳至本部營建署網站( https://www.cpami.gov.tw/ ) /單一窗口;另載於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網站( https://www.tcd.gov.tw/ )/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要點;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網站( http://wetland-tw.tcd.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