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108年2月20日生效)
- 標籤:都市危老
- 瀏覽人次:1607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9-02-1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165624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02-1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462號 |
「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業經本局以108年2月13北市都建字第1083165624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8年2月20日起生效,請查照。
一、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37條第1項第1款、第42條第2項及第44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081302J0003提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三、本案納入本局108年度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06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03號。
四、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
五、本案刊登108年2月20日第32期市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