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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函示台灣楊木(白楊樹)生理機制不適合平地種植,在未完成國內審查程序前,不得在國內推廣或銷售乙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0-05-28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09977302900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0-06-01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301號

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函示台灣楊木(白楊樹)生理機制不適合平地種植,在未完成國內審查程序前,不得在國內推廣或銷售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 查照。

一、 依本市大地工程處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99年4月29日林造字第0991740984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 旨揭樹程,經民眾建請列入平地造林樹種,惟經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該樹種因屬溫帶植物,..於台灣亞熱帶淺山及平原地區之生長情形皆不理想,實不適合作為平地造林樹種。..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52條略以,基因轉殖物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輸入或輸出;..。由國外引進或國內培育之基因轉殖植物,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為田間試驗經審查通過,..不得在國內推廣或銷售。準此,現行基因轉殖白楊樹在未完成國內審查程序前,不得在國內推廣或銷售。」。是有關本市民間建築工程之綠化設施,在該樹種完成國內審查程序前,不得作為綠化設施之樹種。

三、 本案納入99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彙編第076號,目錄第二組編號第009號。

四、 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法規網址: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