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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臺北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規定之法律上通知義務申請核發第三類謄本應檢附之文件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0-06-19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3060419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0-06-19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656號

依臺北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規定之法律上通知義務申請核發第三類謄本應檢附之文件

主旨:有關本府地政局受理依臺北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規定之法律上通知義務申請核發第三類謄本應檢附之文件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所屬會員。
說明:
一、本府地政局109年6月1日北市地登字第1096014557號及本局109年4月1日北市都建字第1093048018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9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09047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13號。
三、網路網址:https://dba.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