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訊息

LAWS

側邊選單開關

:::

臺北市大同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案」第2次公開展覽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0-06-16
發文字號 府授都規字第10930237153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0-06-16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595號

「臺北市大同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內編號『主北2、主北3、主南1、主南2』等4案」及「臺北市大同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內編號『細北6、細南1、細南2』等3案」第2次公開展覽

主旨:檢送本市都市計畫「臺北市大同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內編號『主北2、主北3、主南1、主南2』等4案」及「臺北市大同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內編號『細北6、細南1、細南2』等3案」第2次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2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內政部109年2月27日內授營都字第1090803720號函辦理。
二、本案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2月11日第962次委員會議審決,有關本通盤檢討案變更計畫內容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者,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主要計畫於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細部計畫配合主要計畫辦理,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配合提本市
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三、依照都市計畫法第19條之規定,請將公告及計畫書圖自109年6月17日起於貴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另計畫書、圖1份,請妥為保管隨時提供市民閱覽。
四、配合本府推動公文資訊化業務及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政策,副本單位除另有標註者外,其餘單位請逕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公展公告\都市計畫公展項下下載計畫書、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