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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築物高度檢討,得否依技規施工編第160條規定,以都市計畫等已訂有相關規定,免再依同法第164條檢討疑義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0-08-18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3078476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0-08-18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437號

有關建築物高度檢討,得否依技規施工編第160條規定,以都市計畫等已訂有相關規定,免再依同法第164條檢討疑義

主旨: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建築物高度檢討,得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0條規定,以都市計畫等已訂有相關規定,免再依同法第164條檢討疑義1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09年7月13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90812109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9年內政部建築管理法令函釋彙編第005號,目錄第九組編號第054號。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