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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議會市民服務中心協調貴公會籌備處陳情案,詳如說明

發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19-07-23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施字第1083221980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07-23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324號

主旨:有關臺北市議會市民服務中心協調貴公會籌備處陳情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議會108年7月12日議秘服字第10819250410號書函辦理。


二、有關中華民國錨栓商業同業公會陳情請本府落實「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第1.3.8點」之規定及其方案一案。

為預防建築物外牆飾材脫落造成公共安全議題,本市新建建築物外牆飾材,如使用乾掛式貼著飾面材、濕式貼著飾面材或帷幕牆系統施工,本處業於105年5月30日北市都建字第10563375700號函,訂有要求本市新建建築物外牆飾材,自105年7月1日起,申報二樓版應檢附「建築物外牆飾材施工計畫書」,申報竣工勘驗時應檢附「建築物外牆飾材竣工報告書」,並由承造人、專任工程人員及監造人辦理簽證等行政規定。


三、另針對建築物外牆飾材,如採用後置式錨栓及預埋式錨栓做連接固定之工法,應請承造人、專任工程人員及監造人,確實參考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附編D「混凝土結構用錨栓」相關規範辦理,以確保工程品質及公共安全。

本處亦會要求竣工勘驗階段,應確實檢附簽證報告及相關資料,如未檢附仍需提出具體原因說明,以符合施工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