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統一調度辦法」草案預告影本
- 標籤: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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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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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7-07-10 |
發文字號 | 環署督字第1060052481B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7-07-3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308號 |
檢送「現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統一調度辦法」草案預告影本,並附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查照。
一、106年1月18日修正公布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9項規定:「前項統一調度之條件、方式、費用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爰訂定「現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統一調度辦法」草案。
二、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本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草案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如對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