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檢查申報複查執行人員登記(108年12月20日截止登記)(請務必於備註欄註明檢查申報業績、公安檢查人認可證號碼及有效日期,並提供認可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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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結束
友善列印
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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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11-21 |
發文字號 | 108(十七)會字第2967號 |
發布日期 | 2019-11-22 |
活動日期 | 2019-11-22~2019-12-20 |
主旨:本會擬參加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9年專業廠商協助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複查執行案」甄選,為配合投標作業,惠請符合資格並有意願擔任「公安檢查申報複查執行人員」之會員,於108年12月20日前至本會網站登記(網址:http://www.arch.org.tw),詳如說明,敬請 查照。
說明:
一、公安複查人員不得同時於二個(含)以上機構擔任複查人員,務請擇一機構參加。
二、作業執行期間自訂約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三、有意願參與之會員須具備下列資格,於上網報名時請務必於備註欄註明檢查申報業績、公安檢查人認可證號碼及有效日期,並提供認可證影本(傳真:02-2732-6906或e-mail:psi@arch.org.tw)。
(1)具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業務之經驗或能力之證明。
(請於備註欄詳列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案件業績)。
(2)領有109年1月以後有效日期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請於備註欄詳列認可證號碼並提供影本)。
(影本請於108年12月20日前提供,並加註臺北市公會會員證號,已擔任107、108年公安複查人員者,有效期限為109年1月以後者,無須再提供)
四、本會若獲甄選為複查執行單位時,建築師須全程參加講習,方可參與執行作業,且不得拒絕由公會安排輪派,輪派時配合相關作業準時出席全程參加。
五、預估每件複查費金額柒佰元(車馬費另計),確定金額依得標條件調整。